云胶集团西盟公司被评为“云南省2020年度全省文明交通先进单位”
发布日期:2021年06月01日 来源:原创 阅读:3817

近日,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文明办发布了《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省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》(云公交〔2021〕39号)文件,全省共有159家单位获评文明交通先进单位,158人获评文明交通先进个人。云胶集团西盟公司被评为“云南省2020年度全省文明交通先进单位”。

云胶集团西盟公司作为西盟县创建省级“零酒驾”创建单位,自西盟县开展“零酒驾”创建工作以来,积极贯彻落实西盟县“零酒驾”创建工作相关要求,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公司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“零酒驾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,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、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、压实工作职责,以此确保公司“零酒驾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和实施。

认真履行职责,全力营造“零酒驾”创建氛围。“零酒驾”创建活动为契机,通过召开“零酒驾”创建动员会,以及与全体管理人员签订了《“零酒驾”承诺书》,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职工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宣传贯彻与督促,营造良好制度氛围;通过压实“一岗双责”责任制度,营造公司党委重视、部门齐抓共管、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;邀请西盟县交警大队到公司开展“零酒驾”创建暨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活动,进一步营造警企合作、警民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,有力推动“零酒驾”创建。

加强宣传引导,切实提升职工“零酒驾”意识。积极组织职工参加西盟县举办的“零酒驾”创建工作各项宣传培训会议及活动;利用公司微信公众号、微信工作群、QQ工作群等网络平台,加强公司职工安全驾驶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;进一步完善公司专职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,并组织公司公车专职驾驶员反复学习,在每日出车前进行酒精测量、体温测量等,不断提升职工交通安全意识,引导广大职工尤其是公车专职驾驶员时刻绷紧“零酒驾”的红线和底线思维,切实杜绝侥幸心理,提升公司职工的安全感和舒适感。

加强督查力度,切实保障“零酒驾”创建效果。公司“零酒驾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时对“零酒驾”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,进一步提升公司职工遵纪守法的责任和意识,保障活动开展取得实效。

通过开展“零酒驾”创建活动,切实提高了公司全体职工安全驾驶意识。下一步,西盟公司将以此为契机,继续融入西盟县“零酒驾”创建活动当中,进一步维护好“省级文明交通先进单位”的良好形象,发扬好管理人员人人“零酒驾”的良好作风,巩固好“零酒驾”创建工作的良好成果,为公司改革脱困和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。

 

图文:李建钰

审稿:李继军

编辑:李建钰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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